陕西日报:不断完善产地溯源系统——访陕西省渔业局总工程师孙长铭

07.08.2015  09:58
记者:从标识化管理制度,到大鲵市场的完全打开,还需要做什么?
     
孙长铭:市场上售出的大鲵,无论是走上餐桌,还是进行深加工,都需要规模化的养殖数量作为保障。标识化管理,规范产业养殖,首先能从供应源头支撑产业发展。在大鲵产品销售方面,市场上出现的多是三四斤规格的大鲵,应该被划分到幼鱼范围内,按照出肉率来讲,不是最佳的上市时期,而七八斤重的大鲵才适宜划分到商品鱼范围。只有标准的商品鱼流向市场,才能给养殖户带来最佳的经济效益。大鲵在流入市场的过程中,也应该首先进行部位分割,实现分类销售,应逐步摆脱直接销售整鱼这种不符合市场规律的现象。
     
记者:标识化制度已正式出台,陕西省在落实推广的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办法?
     
孙长铭:大鲵产品的质量问题是政府部门着重考虑的。标识化管理推广之后,大鲵作为水产品被纳入到《渔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个管理体系当中,同时纳入健康养鱼示范建设中。2015年,大鲵被列入水产品抽检计划当中,其中精度的定量检测任务已经下达给陕西省水产研究所,定性检测任务也已下达给陕西省水产工作总站。标识化凭借自身可溯源的优势,对于养殖户、对于市场都有很好的规范作用。借此,陕西省不断完善产地溯源系统的体系建立,陕西省水产工作总站多处试点,并已经选取十几个点进行系统探索。配合标识化管理,陕西省专门编制了大鲵养殖农民职业培训教材,希望尽快培养出一批大鲵职业养殖户,通过自身发展,带动周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