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公租房按季配租随时受理 便民惠民再发力

14.10.2015  10:28
  山东省潍坊市在公租房配租上再发力,自10月1日起,实施季度配租、随时受理申请的制度。潍坊市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优化配租流程,做好中心城区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住房保障、市直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等工作。   在《潍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障范围基础上,该市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在中心城区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列入四类保障对象之后,执行第四类保障对象的租金标准。凡在潍坊市区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门头房、写字间等商业用房)的外来人员、随行直系亲属以及在其企业内从业的人员均享有申请公租房保障的资格。   潍坊市实行常态化配租,随时受理保障对象申请。在有实物房源的情况下,每季度配租一次;没有房源时,将申请对象纳入轮候范围。将已通过资格审核、尚未配租到房源的申请人确定为轮候对象,优先配租。轮候期为1年。   该市严格工作程序。严控时间节点,基层主管部门随时受理群众申请,每季度前两个月申报材料在各区、开发区运行,最后一个月前5日上报市主管部门审查、公示。按规定程序排序,申请对象到房屋产权单位领取顺序号后,当月内到基层主管部门申报。按照“类别优先、先申报优先”原则,为申请对象确定选房顺序号。待公示完毕后,将配租资格证发给申请对象,并及时将公示结果告知房源产权单位。(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