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环保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12.02.2015  17:01

  2014年来,潼关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从组织领导、职工队伍、创建活动、环境面貌、安全管理、业务工作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活动,为潼关环保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日前,该局被中共渭南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创建活动中,该局成立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文明创建工作的管理、保障和激励机制,对照考评体系的各项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进行提高完善。首先是创建活动有部署、有标准、有制度、有保障;其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教育融入到职工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建立起以文化理念、工作方针、奋斗目标、环保精神和职业道德为基本内容的核心价值体系,对职工不间断地进行潜移默化式的教育;第三,开展各类环保文化建设,积极举办羽毛球比赛、拔河比赛、象棋比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开设“道德讲堂”,进一步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