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无灭火器扣6分罚200元? 西安交警官微辟谣
04.07.2015 12:03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
近日“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的消息在朋友圈广泛传播。对此,西安交警官方微信平台正式辟谣,并无扣分罚款之事但灭火器等确实属于车上必备物品。
一些市民将上述信息转发在朋友圈,不少人信以为真。对此,西安交警表示,首先,“三角架”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应该是三角警示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常规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若遇上雨雾天气,还得将距离提升到200米。
其次,“上高速的车辆要求配备灭火器和三角架,否则扣6分,处200元罚款”这一信息也完全不属实。
西安交警提醒,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机动车上路必须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也没有明文授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对未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和记分。在此还是要提醒大家,灭火器和三脚警示牌都是驾车出行必备的应急装备。
“接车管所通知,凡是逾期没有审验车辆,车辆信息将被锁定,车主再去审车将接受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最近,这条在朋友圈中传播的消息,昨日西安交警也进行了澄清。
西安交警表示,该消息纯属虚构,市民不要误信谣传。但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车辆要及时审验,否则,车主驾驶未审验机动车上路,被交警查处,要扣3分,罚款200元。超过两年以上未审验,就属于注销不可恢复期,司机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合格者才可以重新领证。如果未年审的车辆上路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予以赔付。(记者 袁玥)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
04.07.201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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