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大妈注意了 晚9点后甩响鞭跳广场舞要罚款
导读: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11月27日上午闭幕。《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3部法规正式出台。其中《条例》规定,在21时至次日7时,不得使用音响、甩响鞭等影响居民休息。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11月27日上午闭幕。经大会表决通过,《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和《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3部法规正式出台。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社区应建立老人日常巡访制度
根据《办法》,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本社区内的老人建立信息档案和日常巡访制度,了解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和单独居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
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通过发放老年护理补贴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独生子女、无子女的老年人,在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时提供必要的护理保障。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
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
《办法》还在附则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在一年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
《办法》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晚9点后甩响鞭、跳广场舞要罚款
《条例》规定,在21时至次日7时,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鞭陀、甩响鞭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若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广场、公园管理者应对噪声扰民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应向城管部门报告;城管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
商业经营活动中不得用高音喇叭等器材“吆喝”的方法来招揽顾客,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条例》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开山炸石盗墓猖獗
《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有望列入立法计划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张彦等10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提请省人大制定《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的议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提交的这件议案的审议结果,已经此次大会表决通过。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认为,全省帝王陵墓保护存在建设工程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开山炸石破坏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盗窃盗掘帝陵和陪葬墓犯罪活动猖獗等诸多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对帝陵的保护和利用。
报告称,条例草案已经多次修改,且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将《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经大会表决通过,即日起,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3部地方性法规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