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时许,镜头一:“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4年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请予审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军说。
9时50分,镜头二:“现将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于延媚说。
11时许,镜头三:“现将平镇二级公路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裕成说。
这是近日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的现场情景“再现”。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2014年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平镇二级公路建设等专项报告,因这几项工作由县政府不同的领导分管,所以三位副县长同时参加会议并分别向会议报告工作。
该县人大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绩效,在2012年换届伊始,就根据《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向会议报告;特殊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准后,县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会议报告。”该项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有效克服了实践工作中出现的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分管县长有事、局长来,局长有事、副局长来”的现象。
“本次三位副县长同时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进一步体现了‘一府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维护了人大监督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次会议审议发言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都在场,我相信审议更具针对性,审议意见能得到更快、更好的办理落实。”参会委员会后说。
(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