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院长焦鹏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民事案件

04.11.2015  11:38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4日上午,三原法院焦鹏院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

        被告系原告雇佣司机,2014年8月10日被告驾车在淳化方里发生交通事故,致李云峰死亡,原告分两次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44501元,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垫付的费用。庭审当中,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在法庭上出示支持各自请求的证据,并当庭质证,合议庭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认证,在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征询双方意见后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按照省法院“院长办案庭审微博视频直播月”活动的安排,三原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庭审和直播计划。为了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审理,焦鹏院长主持召开预备庭,认真熟悉掌握案件证据材料,总结案件争议焦点,为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案件依法判决打下了坚实基础。焦鹏院长在法院系统工作达30年,长期在审判一线从事案件审理,具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此次焦鹏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是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原则的切实落实,必定对提高全院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认定事实能力和裁判能力,推动该院法官干警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起到巨大的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