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未达标的定点经营场所一律取缔

08.12.2016  19:37

西安日报 (记者 张端 实习生 黄瑞)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炭加工及经营场所规范整治和清理取缔工作。即日起至2017年6月底,对全市煤炭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调整增加定点煤炭经营场所。由市商务局负责,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控制数量、满足需求、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研究论证并确定全市新增定点煤炭加工、经营场所及配送网点,总量控制在250家左右。


12月15日至2017年1月底,对确定的定点煤炭经营场所,必须达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建设全密闭煤炭交易市场和洁净煤生产供应网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建设标准要求,凡发现未按标准要求整治到位的,一律予以取缔。


2017年6月底前,我市建成区内一律不得设立煤炭加工及经营场所。除定点煤炭经营场所外,对未纳入定点范围的其他煤炭加工及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市商务局要对定点煤炭经营场所规范整治情况,每10天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市工商局要对清理取缔的煤炭加工及经营场所,每月进行一次专项复核,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