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营煤矿将洗煤厂地下掏空 致厂区塌陷无人埋单
办公室内的地砖多处翘起。洗煤厂大门内路面高高拱起。由于地面塌陷导致房屋变形严重。
国营煤矿合法开采,将洗煤厂地下掏空,造成洗煤厂大面积塌陷无奈停工,损失惨重无人埋单。这件看似离奇的事件就发生在陕西省榆林市。榆林市鸿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鸿运工贸”)经理崔先生介绍,因地面塌陷致地下水断流,目前洗煤厂已经停工3个多月了。对此,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简称“榆树湾煤矿”)却认为,当地政府明知洗煤厂地处采煤区,仍然不顾风险批准兴建,理应为此负责。
截至记者发稿时,榆林市和榆阳区两级煤炭局、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复。
洗煤厂塌陷损失惨重
崔先生出示的公司结算单显示,洗煤厂总投资达8200多万元,加上支付提前解约45名工人的违约金,鸿运工贸的损失可能超过1亿元。
鸿运工贸地处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村,2013年左右开始兴建洗煤厂,于2014年8月份左右建成投产。厂区内有3层洗煤楼一栋,两层办公楼一栋,大型储煤棚一座。鸿运工贸经理崔先生说,2015年10月,厂子地面就发生了塌陷,最严重的地方下陷3米。本来平整的地面变成了斜坡,且伴有裂缝,公司的建筑也不同程度受到了损坏。
今年1月,受塌陷的影响,办公楼的部分房间严重倾斜,门都无法打开;部分房间地砖翘起、天花板石灰脱落、玻璃门破碎;洗煤厂大门严重扭曲、地上鼓出了地垄;洗煤楼明显倾斜、输煤管道断裂。整个厂区地面遍布大小裂缝。
崔先生说,鸿运工贸洗煤依靠地下水。但是伴随地面塌陷,地下水也断流无法采集。工厂为进出运煤车方便还特意修建了一条平整的运煤专线,也因为出现了大量的地垄而无法使用。因此,从去年10月份开始,洗煤厂一直处于停工的状态。崔先生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公司的结算单,包括厂房、办公设备等费用,和贷款6500万的3年利息,一共总投资达到8200多万元。崔先生说,洗煤厂一年的产值可以稳定达到8000万以上,加上雇用的45名工人提前解约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鸿运工贸的损失或超过1亿元。
崔先生说,之所以洗煤厂会发生塌陷,是因为它的地下已经变成了采空区。去年9月30日,榆树湾煤矿向鸿运工贸发来告知函,称截至2015年9月25日,榆树湾煤矿依法进行20101综采工作面回采,现已推进到距离洗煤厂建筑不足1000米,即将对建筑产生严重影响。函中要求,鸿运工贸在接到《告知函》后7日内完成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否则,若因采空区塌陷对公司人员、财物造成的一切损失,榆树湾煤矿不承担任何责任。
崔先生说,当时洗煤厂认为,榆树湾煤矿作为一家国企,和自己同属企业,没有权力要求自己撤走人员和财物。当时,鸿运工贸向榆树湾煤矿回复称,榆树湾煤矿从未与鸿运工贸协商征地事宜,就将开采面积延伸到厂房地下,无视民企的利益。崔先生认为,应该由上级管理部门来下达让自己撤离的通知。但是洗煤厂始终没有收到这样的通知,所以也没有撤走。没想到,过了几天,洗煤厂就发生了塌陷。可见,洗煤厂塌陷一定是榆树湾煤矿采煤造成的。
榆树湾煤矿也承认洗煤厂确实是因为处于自己煤矿的采空区上方才发生塌陷的,但是洗煤厂的建筑属于非法建筑,没有完备的手续。所以,榆树湾煤矿没必要承担责任。
洗煤厂属于非法建筑?
鸿运工贸称,虽然此前洗煤厂曾被两次行政处罚,但是在补齐手续和缴纳罚款后,相关部门并未追究,洗煤厂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也是齐备的。
崔先生说,洗煤厂建设的审批手续、证件都很齐全。崔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各式审批文件显示,2010年9月17日,榆阳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出《榆林市顺源工贸有限公司新建12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
2010年12月21日,榆阳区发展改革局发出《关于变更榆林市顺源工贸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业主名称、厂址及用地面积的通知》,同意洗煤厂项目的业主名称改为榆林市鸿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23日,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关于榆林市鸿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洗煤项目使用林地的会议纪要》,原则同意鸿运公司洗煤项目使用金鸡滩镇曹家滩村集体林地,即现在洗煤厂所在地。
2013年6月18日,鸿运工贸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
2013年7月15日,榆林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榆林市鸿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3年10月14日,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下发《关于榆林市鸿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2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达标。
2013年11月11日,榆阳区安监局下发《关于榆林市鸿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2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的批复》,表明洗煤厂项目安全设施通过验收。
2013年11月23日,榆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发了《榆阳区建设项目选地意见书》,审核该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但是,榆树湾煤矿提出,鸿运工贸在建设和使用洗煤厂过程中曾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一次是2013年6月9日,榆阳区城建监察大队金鸡滩中队,向鸿运工贸下发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中称,鸿运工贸未经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擅自建设洗煤厂,要求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到金鸡滩中队接受询问。对此,榆阳区城建监察大队法制室郑女士说,当时鸿运工贸的手续确实不全;经过到中队接受询问后,公司迅速补全了手续,得以继续完成工程。对此,崔先生说,在榆林市内,这种一边干工程,一边办手续的现象很普遍。后来自己补全了城建部门的手续,监察大队就没有继续追究。
榆树湾煤矿表示,第二次是在2015年5月19日,榆林市国土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称,鸿运工贸自2010年4月,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属于未批先占的违法行为。国土局决定,处罚鸿运工贸67000多元。对此,崔先生说,当时自己确实未取得将林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手续。对此,榆林市国土局未回复。
崔先生说,鸿运工贸已在2014年10月9日取得了经营范围包括洗煤的新营业执照,10月16日取得了相应的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