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标准和收费情况不公示 房管局:业主可投诉

17.07.2015  14:10

连日来,还有市民反映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不符,服务标准和收费情况不公示等问题,还有部分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收费不符情况表示了质疑。

为 此,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质价不符的情况,可向区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另外,关于企业资质、服务标准和收费等级三者的关系,物业 办工作人员做了进一步说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与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并无直接关系。企业资质代表着企业的规模,以及承接项目的能力;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与服 务标准的等级直接挂钩,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同时,收取相应的费用。

此次,根据《 陕西 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如果业主发现小区物业企业未公示可向区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