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城大厦物业私测公共电费"按户均摊" 引业主质疑
原本被均摊在电费里的小区公共照明费用,现在被单列分摊到业主身上,这让市民李先生感到不公平。“暂且不说测算电费的方法科学不科学,小区每家每户的面积不一样,如果每户都交一样的费用,实在不合理。”李先生说。
物业自己测算公共电费 每月还加8000元损耗
李先生是城南电视塔附近澳城大厦小区住户。今年初,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让业主在缴纳物业费的同时,也要缴纳每月15元的“公摊电费”。李先生说,此前小区业主都是在物业买电,每度电0.62元。后来更换了供电局直供电表,要到电力部门买电,电价为每度0.49元。
李先生说,虽然买电麻烦了点,但用电价格降了。小区物业在2015年1月贴出的“关于收取公摊电费的通知”称,小区自2014年3月更换供电局直供电表,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公共用电部分所耗电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全体业主负担。通知还称,经测算,小区每户公摊电费为每月15元,除了从2015年1月份开始缴纳这笔费用之外,业主还要补缴2014年4月至12月的“公摊电费”。
为打消业主疑虑,负责该小区物业的西安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在通知旁边贴出了“公摊电费测算表”,列出了“每月15元”的测算依据。这张测算表显示,小区公摊电费包括小区室外照明;楼宇公共部分,包括电梯走道、楼梯间、地下室通道照明;设备及用房部分用电,包括消防水泵、地下室风机等;智能及消防,包括应急指示灯、监控系统等。根据以上部分的用电功率和用电时间等,小区物业最终核算每月公共电费为12000余元。此外,物业还列出了“变损线损”一项费用,每月也有8000余元。经过合计,两项费用合计为20000余元,分摊到1300余业主头上,每户每月费用为15元。
小户型业主有意见 称公共电费应按面积算
昨日上午,在澳城大厦小区内,不少业主对物业的这一算法表示难以接受。
业主胡女士说,她仔细研究了小区的“自测电费”,发现问题颇多。“比如小区楼梯间照明,物业是按照每个灯泡11瓦,总共的灯泡数量乘以24小时,然后乘以每月30天计算的。”胡女士说,“但是小区楼梯间灯是声控的,不可能每天24小时都是亮着的。还有不少设施也是这个道理。”
业主王先生认为,小区物业“自测自收”属于自主行为,此前并未和业主通气,也没有第三方机构对这一测算结果进行核实。“虽然每月15元并不多,但物业有责任让业主知道这个测算标准是否合理。”
此外,业主李先生认为,小区内各个户型不同,面积和居住人口也不同,如果按照住户数量,把公共电费均摊到每户头上,也有失公平。“我目前一个人住的是50平米的小户型,还有的业主面积大,一家有三四口人,那么我们每户都是15元,太不合理了。”李先生说,“小区每户的面积都是固定的,物业也很容易掌握这一情况。最合理的办法就是按照业主面积来分摊这笔费用。”
小区装有公共用电电表 物业拒透露每月缴多钱
昨日上午,西安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苏经理表示,小区公共用电此前是均摊在业主电费中收取,但实施“一户一表”之后,居民用电直接和供电部门对接,因此小区要收取公共设施用电。
根据西安市政府2013年2月印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户表改造后,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包括住宅楼内、外两部分用地,其中楼内部分包括:公共走廊、楼梯照明、门禁、应急指示灯等用电,楼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灯照明、景观灯照明等用电)所耗电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将公共用电单独列账,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缴及分摊情况。
苏经理称,小区内确实安装有公共用电的独立电表。
李先生质疑,“既然有独立电表,那么为什么不按照每月的实际用电分摊电费,而是按照每月固定的15元收取?”对此,苏经理说:“小区公共用电每个月都在3万以上,每个月物业都在亏损。”李先生提出要看物业公司每月缴纳公共电费的相关收据,苏经理表示“暂不方便”。对于相关规定中的“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等要求,苏经理并未回应。
昨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价格举报受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按照相关规定,小区物业应按照业主住房面积来均摊公共电费,且公共电费应以公共用电电表为准。但是目前存在有物业图省事“一刀切”,将电费按住户数量均摊的情况,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掌握相关情况,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
华商报记者 孙昊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