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来个物业 西玛金泰业主凑钱打官司要回自治权
华商报讯(记者苗巧颖)为维护权利,位于东二环的西玛金泰小区业主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不惜自掏腰包与物业公司打官司。官司打了3年,10月29日,法院终审判决物业公司15日内退出。为此一直奔波的业委会主任王本强多次感慨:再难都过来了。
小区一直自己管 突然来了家物业公司
事情还得从2010年3月说起,住在该社区西区的业主张先生说,西玛金泰小区就是以前西安市电机厂家属院,1994年开始房改,2004年陆续入住,有西区、东一区、东二区、东三区、子校家属区共五个区。“以前一直是自行管理,就是单位后勤上的人在小区一栋办公楼里办公,收水电费、清理垃圾什么的,但从2010年3月开始,突然来了一拨不认识的人接管小区,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是咋回事?”
为维护业主权利,该小区2011年初开始筹备业主委员会,在管辖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西玛金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于2011年10月8日向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业委会要求小区自治 物业公司置之不理
业委会主任王本强告诉华商报记者,业委会成立后,开始与小区此前突然入驻的西安华弘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弘物业)协商物业管理等相关事宜。“很多事项都没办法达成一致。”王本强说,2011年11月,业主大会按国家相关法律程序对“就小区的物业自行管理的议题”进行投票表决,最终统计后同意自治率73.24%,达到了业主总人数的房屋总面积双过半的规定。
王本强说:“同年12月4日,业委会将小区自行管理的决定向全体业主公告,并于同年12月5日将相关公告内容书面送达华弘物业,华弘物业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终止,需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与业委会做交接手续,但华弘物业置之不理。”
物业公司没资质 法院判决其退出
2012年7月,西玛金泰小区的业主们为了维护权益,走了打官司的路。王本强说:“小区的业主们心比较齐,你30元、他50元……都是自掏腰包打官司。”
王本强提供的第一份判决书是2013年6月8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的,驳回了业委会要求华弘物业向其移交物业管理的诉讼请求。西玛金泰业委会不服上诉,2013年12月1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4年12月18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再审,又驳回了西玛金泰业委会的诉讼请求。西玛金泰业委会不服判决再次上诉。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西玛金泰业委会所属的物业管理区域是原西安电机厂家属区。2010年2月8日,原西安电机厂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按企业改制时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数量以划拨方式划转至华衡公司。同年3月1日,华衡公司与华弘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华弘物业公司对上述社区进行物业管理。西玛金泰业委会成立后,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要求华弘物业公司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此外,华弘物业公司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资质,也没有相关收费许可,因此对西玛金泰业委会要求华弘物业公司退出该业委会所属物业管理区域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10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终审判决书:华弘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出西玛金泰业主委员会所属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域(五个区)。
对此判决,管理该小区的华弘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跟领导联系也未果,不清楚是否会再进行申诉。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