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要涨价业主闹心 万科新地城业委会分成两派

29.06.2016  13:14

  因为物业要将物业费从1.5元/平方米涨到1.8元/平方米,业委会内部“分裂”为“挺涨派”与“疑涨派”,“两派”各自就自己的主张让小区业主投票决定。位于西安市南二环的西安万科新地城业主最近因此闹得心焦不已。

  是否续聘万科物业,是否调整收费价格,业委会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业主们该怎么办?

  >>业主:

  对物业要涨价意见不一

  西安万科新地城业委会五名成员中,业委会主任高宝琴和一些楼长及热心业主代表组成投票小组,向物业提出信息公开的三点要求。而业委会副主任及三位委员,则成立了另外一个小组,认为“应该接受万科物业涨价要求的底线,并将最终要求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听妻子说万科物业可能要撤离,新地城西区的业主徐先生专程从兰州飞回西安,了解事情进展。昨日,他说,“当时买万科的房子就是冲着万科的物业,如果万科物业不干了,我的房子会不会贬值?

  在新地城西区3号楼3单元居住的鲁女士则站在业委会主任高宝琴一方。她说,“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把万科赶走的意思,只是希望物业能讲清楚,为什么涨到1.8元,这个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亏损主要在哪些方面,这些钱花的是否合理?

  “自从双方意见分歧以来,经常出现意见相左的情况,第一天业委会主任这边公布一个投票规则,第二天业委会委员方面又拿出另外一个投票规则,还各自在微信上发起下楼集结讨论。

  >>“疑涨派”:

  要求物业公示3个问题

  业委会主任高宝琴和部分业主代表在小区公示栏发布了诉求,要求物业公布审计报告中物业工作人员薪酬开支中42人姓名、照片和岗位职责以及停车费收益等三个问题。

  高宝琴说:“三个问题在6月19日业主大会上被业主明确提出,但到现在对方未予答复,我们要求,物业先接受雇主的问询,再讨论下一步聘任和收费标准。其次,物业续聘及物业费涨价表决表,其内容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审核,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利益,这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不公平。

  最后,高宝琴和部分业主还提出,按照相关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应是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当前业主委员会成员过少,不能全面反映业主心声,因此,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业主委员会增选成员以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而这份署名为“万科新地城广大业主”的声明已有260余人签名。

   >>“挺涨派”:

  未经授权无权做重大决定

  《万科新地城业主委员会委员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则称,关于物业合同续签问题,作为万科新地城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特发表以下声明:“一,关于万科物业公司续约问题的投票内容,业委会成员内部存在分歧,在万科物业提出续签物业合同的申请后,业委会在高宝琴主任的带领下,做了大量工作,与万科物业和万科地产进行了多次交涉,为广大业主争取了很大的利益。6月19日,业委会主持召开了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参加的沟通会,对前期工作做了介绍和解释,有业主提出应该增加是否续聘万科物业这一事项,还有业主提出公共部分收益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分配比例问题。万科物业经理明确表示,他们现在的条件是最低底线,如果不能接受,万科物业将退出万科新地城。

  3位委员认为,如果高宝琴主任的方案提交全体业主表决,可能会出现业主同意续签而万科物业不同意的情况,导致谈判破裂万科物业退出。未经全体业主授权,业委会无权擅自代替业主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他们郑重声明:即日起,万科新地城业委会的所有决议,均需经过至少3位业委会委员的书面签字方为有效的业主委员会决议,其他任何人签字或加盖业委会的公章均不代表万科新地城业委会的决议。

  业委会委员郭雪平介绍,“目前正在积极协商中,我们希望能让全部业主来投票决定未来的物业服务。相信业主们会理性地解决问题。

  >>物业:

  审计显示去年亏损80万

  在万科新地城小区西区公告栏中,华商报记者看到一份落款时间为2016年6月7日的《关于新地城续聘西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工作联系函》。大意是:新地城是2008年开发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依据当时物价指数及西安市物价局指导价确定。交付至今,新地城物业管理费一直未变,而此间社会物价采购指数等不断攀升,令新地城物业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陷入困境,亏损逐年增加。

  物业表示已于2016年1月23日正式向新地城业委会提交是否续聘函件,双方协商已于3月23日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新地城2015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4月21日已召开沟通审计会,审计报告显示2015年亏损80万元。

  西安万科新地城物业项目经理宗程昕说,他们最终将尊重全体业主的表决意见,如果新的服务合同顺利通过,将继续服务;如果新的合同无法通过,也会积极配合业委会做好物业工作相关交接事宜,请业委会在一个月内选聘新物业公司接受新地城的物业服务工作。”

  西安万科物业公司昨表示,会协调业委会成员放下分歧,友好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建议:

  先保证生活秩序

  可请第三方调解

  长期关注业委会发展的西安市唐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志恒建议,新地城小区出现这种情况,应“先保证基本生活需要,业主委员会先搁置争议,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后,请物业在业主大会表决前暂时履行原合同,待业主大会决议后,再确定后续聘用工作。

  何志恒建议,“在意见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应该先冷静下来,倾听业主想法,稳住业主情绪,保障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乱。成立议事机构,让更多业主参与讨论,形成基本共识后召开业主大会。如果双方一直无法妥协,也可以找有经验和公信力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华商报记者 任娇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