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林雅苑物业认为业主“窃电” 开出2592元罚单
华商报讯(记者马虎振)长安区文苑中路学林雅苑小区的业主张女士,最近被物业在门上贴了一张罚单,要求其补交电费和3倍罚款共计2592元,而张女士则称她是冤枉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业主:还没住没理由偷电
张女士家位于该小区1号楼1单元16层。7月13日上午11时许,华商报记者在她家看到,这套房子装修完时间不长,还没入住。入户门上贴着一张题为《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的罚单,内容大致是说,物业工程部7月4日检查发现张女士家电表有违规用电的情况。根据有关办法,对张女士家做出处理决定:自7月6日起中止供电,补交3月29日至7月4日电费648元,补交电费三倍违约金1944元。电表装在户外过道的墙上,电表箱是锁起来的。
张女士说,装修前买了500度电,现在显示用了50多度。物业说他们家偷电,理由是发现电表上多了根线。但她和家人根本不知道这事。电表箱装在公共区域,平时锁着,钥匙只有物业有。她一一问了装修工人,也都说没乱接电线,装修期间电表也一直在走。“再说我们还没有住进去,为什么要偷电?”所以,“罚单”让她感到冤枉。“偷电应该是电力公司才有权罚的,物业有这个权力吗?”
物业:出具照片显示有短接
华商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工程部一位技术人员表示,张女士家电表上的两根火线之间,被人用红色的电缆做了一个U形的短接,“这样接会走得慢,性质还属于窃电。”根据物业人员出具的照片,当时张女士家的电表上的确有短接。
下午2时许,张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一位工作时间比较长的物业人员告诉她,今年初楼里的照明电缆曾被不法分子盗窃,为方便夜间巡查,物业便每隔几层在一户人家里装一个长明灯。怕用业主家的电,便在电表上做了个短接。可能是处理此事的物业人员不知道这一情况,认为是业主窃电。
那么物业之前是否为装长明灯做过短接?对此,小区物业人员并未明确回应。
电力部门:物业有权处罚
对于物业的说法,西安市计量院电能室工作人员也予以证实,据其介绍,像照片中那样接大多数电流不再经过电表了,确实属于窃电。
电力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窃电行为的处理,要看产权归属。如果业主家的电,直接连的是国家电网,那么电力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如果业主窃电行为是发生在小区内部电力网络,物业自然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该小区电费是每度0.6元,那么648元是如何算出的?物业未给予明确回应,只表示后期会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处理。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