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改装生产基地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改装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将该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改装生产基地项目位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以北、神舟六路以东,航天南路以南,东湖公园以西。项目规划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36752.67㎡(合55.129亩),总建筑面积5542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2900㎡,地下建筑面积2520㎡。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专用汽车1800辆,其中救护车875辆,流动服务车25辆,审判车140辆,商务车760辆。项目总投资为23357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噪声等。上述影响是阶段性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在施工期间通过施工现场隔挡、及时清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2、运营期
①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焊接烟尘、喷漆废气、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职工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以及少量的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总装淋雨试验用水以及洗车用水。
③噪声:主要机械设备噪声、喷烤漆房设备噪声、各类焊机、水泵以及试车噪声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75~100dB(A)。
④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包括边角废料、废渣、包装废弃物等),危险固废(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以及废棉纱等)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捕集净化装置净化后在车间内逸散,打磨粉尘采用除尘式砂轮机,喷涂废气经玻璃纤维阻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去除,经15m排气筒外排。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生活及生产废水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DB61/224-2011中缺少的相关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③噪声:车间等密闭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出口加装消声器,柔性连接、泵类出口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设置废品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或交由环卫部分处置。危险固废设置危险废品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为专用汽车改装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已取得初审意见。因此厂址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本项目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能起到促进作用。但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全本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的反馈意见期限为见报后10个工作日内。
环评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9-63354760
地址:西安市丈八一路绿地SOHO B座2107室
建设单位: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经理 联系电话:1859176965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2、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的认识程度;公众对项目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公众提出减缓不利影响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