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防汛抗旱物资西安仓库圆满完成报废中央防汛物资处理工作

29.12.2015  08:13
      根据国家防办《关于报废中央防汛物资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央防汛抗旱物资西安仓库2014年到达储备期限的总价值130.5万元中央防汛物资经批准同意按报废处理。

      在省防办和省水电物资总公司组织领导下,经过两个多月的扎实工作,截止12月21日,该库已圆满完成该批报废物资处理工作,并将报废中央防汛物资处理工作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报送国家防办。虽然处理进度在全国13个有报废物资处理任务的仓库中稍微滞后,但工作成效在13个仓库中明显靠前。

      10月15日,按照国家防办和省防办通知,该库落实专人,严格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该批报废物资中具有一定残值的充水式橡胶子堤进行了残值评估,在省水利厅、省水电物资总公司网站、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微信群、赶集网、58同城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最终联系回收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济南仓库充水式橡胶子堤的回收公司来西安仓库以同等价格回收了该库1000延米充水式橡胶子堤。(陕西省水电物资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