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安法"宣传启动 特别重大事故可罚2000万

04.12.2014  01:15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开始实施。1日上午,宝鸡市正式启动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实施活动。

    启动仪式上,宝鸡市安监局局长武世孝强调,要通过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发动一切力量开展宣传,采取《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上街宣传、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发送手机短信等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据了解,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上,新安法对于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大幅提高,一般事故罚款20万-50万元,较大事故为50万-100万元,重大事故100万-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2000万元。(记者 万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