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品牌法治文化成普法利器
“六五”普法巡礼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六五”普法期间,福建省福州市遵循这一普法理念,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有效提升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参与度。目前,福州全市共有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100%。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跟随福建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在采访中了解到,福州市在普法工作中重视将法治文化传播融入当地特色,打造出永泰县“山歌普法”、马尾区“阳光诊所”、罗源县“法治灯谜”等多个法治文化品牌,让法治文化深扎基层,开创了普法社会化新局面。
“山歌普法”唱出法治新旋律
“一粒橄榄抛过场,普法教育意义长;全民学法又守法,法治国家富又强……”2015年6月24日晚,由福州市司法局主办的“法治进社区”晚会在永泰县樟城镇南门社区举办。晚会以永泰农民自编自演的《山歌反邪教》和快板《反毒品》等节目为主打,穿插法治知识有奖问答、“一分钟不NG”等游戏,在娱乐互动中宣传了宪法、选举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吸引众多群众参与。
永泰县地处福建中部山区,唱山歌、听山歌是群众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针对上了年纪的群众识字不多、不会说普通话,部分群众对党的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听不懂、了解不多的实际情况,2011年,永泰县司法局与县老年大学曲艺班合作,将普法工作和挖掘本土山歌文化结合,将山歌普法纳入普法规划,新时代的山歌不仅包含普法宣传、党的政策,还有环保、税务等内容,由此衍生出“山歌比赛”“山歌普法演唱会”等法治宣传模式。
2011年以来,永泰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山歌唱普法”活动,先后举办比赛两场,开展活动60多场次,编创普法山歌250多首,编印《山歌唱普法》《永泰普法山歌集》等宣传册1500多册。该局还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经常深入中小学校,教学生唱普法山歌。
无独有偶,“六五”普法以来,罗源县司法局遵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每逢纪念日、节假日都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灯谜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成为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新亮点。
“阳光诊所”拓展志愿者队伍
小赖是福州大学阳光学院2004级法律系学生,早已毕业的他至今还对自己第一次参加“阳光诊所”记忆犹新。那一天,小赖在老师带领下,走进福州市马尾区的一个法律咨询现场。在那里,法律系的老师们正带着学生解答居民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居民提问题,老师解答,学生在旁边记录。在学生帮居民解疑释惑时,老师认真听,还不时给予补充与纠错。
2007年以来,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联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开设法律“阳光诊所”,坚持每周设点,鼓励引导在校学生加入兼职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学校结对帮教法治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据了解,自“阳光诊所”开设以来,主动来找法律系师生咨询法律问题的马尾区群众已逾5000余人次。“阳光诊所”不仅为当地百姓提供了了解法律、寻求法律援助的平台,也给了在校学生一个社会实践平台。
福州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告诉记者,近年来,福州市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全市共建立152个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面向青少年长期免费开放。
“百场宣讲”引导百姓更懂法
深入150多个社区和乡镇开展法治宣讲约750场,受众近两万人;深入辖区内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举办法治宣讲活动约450场,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册;向各类学校派遣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约150名,深入校园开展各类普法活动约700场;深入国有、民营、台资及外资企业开展法治宣讲约450场……
这一连串的数字,是“六五”普法期间福州市检察机关面向全市村居、工程、企业、学校、机关集中开展“五个百场”法治宣讲活动的成果,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还因此连续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介绍,2013年初,福州市检察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五个百场”法治宣讲活动,推动普法从“静态”向“动态”转变。检察机关精心选取与民生最紧密相关的5个领域,根据不同宣讲对象确定重点宣讲主题,突出内容的针对性,并用群众语言以案释法,讲力求宣讲效果入耳入脑入心。
此外,“六五”普法期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试水“轻刑快审”,引导边缘青少年参与旁听,扩大以案释法范围;市卫计委通过案件执行的警示效应,推进案件当事人、群众知法守法……福州市各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2011年以来,永泰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山歌唱普法”活动,先后举办比赛两场,开展活动60多场次,编创普法山歌250多首,编印《山歌唱普法》《永泰普法山歌集》等宣传册1500多册。该局还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经常深入中小学校,教学生唱普法山歌。
无独有偶,“六五”普法以来,罗源县司法局遵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每逢纪念日、节假日都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灯谜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成为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新亮点。
“阳光诊所”拓展志愿者队伍
小赖是福州大学阳光学院2004级法律系学生,早已毕业的他至今还对自己第一次参加“阳光诊所”记忆犹新。那一天,小赖在老师带领下,走进福州市马尾区的一个法律咨询现场。在那里,法律系的老师们正带着学生解答居民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居民提问题,老师解答,学生在旁边记录。在学生帮居民解疑释惑时,老师认真听,还不时给予补充与纠错。
2007年以来,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联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开设法律“阳光诊所”,坚持每周设点,鼓励引导在校学生加入兼职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学校结对帮教法治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据了解,自“阳光诊所”开设以来,主动来找法律系师生咨询法律问题的马尾区群众已逾5000余人次。“阳光诊所”不仅为当地百姓提供了了解法律、寻求法律援助的平台,也为在校学生提供了一个社会实践平台。
福州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告诉记者,近年来,福州市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全市共建立152个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面向青少年长期免费开放。
“百场宣讲”引导百姓更懂法
深入150多个社区和乡镇开展法治宣讲约750场,受众近两万人;深入辖区内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举办法治宣讲活动约450场,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册;向各类学校派遣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约150名,深入校园开展各类普法活动约700场;深入国有、民营、台资及外资企业开展法治宣讲约450场……
这一连串的数字,是“六五”普法期间福州市检察机关面向全市村居、工程、企业、学校、机关集中开展“五个百场”法治宣讲活动的成果,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因此连续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介绍,2013年初,福州市检察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五个百场”法治宣讲活动,推动普法从“静态”向“动态”转变。检察机关精心选取与民生最紧密相关的5个领域,根据不同宣讲对象确定重点宣讲主题,突出内容的针对性,并用群众语言以案释法,力求宣讲效果入耳入脑入心。
此外,“六五”普法期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试水“轻刑快审”,引导边缘青少年参与旁听,扩大以案释法范围;市卫计委通过案件执行的警示效应,推进案件当事人、群众知法守法……福州市各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为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王莹)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