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出台十项硬规定践行“三严三实”
30.08.2015 11:1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规定包括在行政审批、执法执纪中不说情、不打招呼、不干扰正常工作;不接受请托干预或插手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和项目审批,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不要求下属单位额外负担接待或其他费用;不干扰和插手干部调配任用,不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下基层和到企业检查、调研等,务必目的明确,严格报批程序,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接受基层超标准接待;对组织诚实,认真、如实、全面地报告个人事项;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敢于担当,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正确对待升迁、待遇、荣誉,不抱怨、不浮躁、不攀比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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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015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