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通报十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

19.03.2015  02:06

西部网讯 省环保厅今天(3月17日)通报了新《环保法》今年1月1号实施以来查处的首批环境违法企业。这十家企业分别是:

陕西 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部分项目建设和环评批复不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

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烟尘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等)

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电机组不执行环保部门要求停止建设的决定)

蒲城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废水超标、排污口建设不规范)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防尘设施不完善等)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烟尘监测点位建设不规范)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规范)

紫阳明华煤矿(擅自改变开采方式 扩大开采范围、生态破坏严重等)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第三方营运商广州环保技术设备公司商洛分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私自架设排污管道等九大问题)

目前,省环保厅已对这10家企业,分别采取了责令停产、停止建设、高限处罚等处理措施。其中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兖州煤 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因违规严重、整改不及时面临立案查处。根据新的《环保法》,处罚采取按日计罚,不设上线。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 马小现:这次(通报处理)的企业特点,比较明显,主要是涉煤化工企业,主要涉及水和气两个方面,本次涉及到十家超标企业,有6家企业要立案查处,这些企业 在整改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都可能面临按日计罚,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改令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