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环保局四项措施提升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28.04.2015  11:32

      为有效防治城区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略阳县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力度,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城区大气噪声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让全县人民了解城区大气噪声环境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和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以略钢、略电等企业为重点,着力抓好工业废气污染整治。督促企业加快限期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发挥减排作用。要求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管理,提高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查处偷排、暗排和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以城区东环路、秦凤小区为重点,着力整治燃煤废气、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对有烟烧烤炉具全部淘汰,更换成无烟烧烤炉具。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安装,使餐饮业油烟能做到达标排放。四是加强对各建筑施工场地及各煤炭、水泥、白灰经销单位及物料的堆放、装卸、运输各环节的检查,要求必须采取“三防措施”( 即防扬尘、防渗透、防流失),过往城区运送货物的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做到“物不见天”,严防沿路泄漏、遗撒。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实现2015年上半年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目标,使全县人民群众拥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