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环保局多措并举落实人大评议整改意见

04.01.2016  20:35

  县人大常委会对环保局工作评议大会召开后,县环保局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把人大评议意见整改落到实处。

  一是周密部署安排。县人大评议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下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人大评议环保工作的整改方案》及《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和要求。

  二是明确整改重点。围绕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将整改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明确责任人,限期予以整改。针对县人大提出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体人员素质提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反复对照检查,认真总结梳理,共制定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体人员素质提高等五个方面的14条整改措施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三个结合”:即单位集体整改和个人整改相结合,督促各股室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搞好集体和个人整改;有形整改和无形整改相结合,有形整改主要是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无形整改内容涉及思想、精神状态、政群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内容;“改”和“建”相结合,能改的问题抓紧改,让群众看到实效,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调研,制定可行性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要求局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对于整改措施不得力的股室和个人,责令限期重新整改。对于同一问题屡次得不到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整改效果让县人大常委会放心、让基层满意、让群众受益。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