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环保局开展2015年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

27.03.2015  15:38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县环保局3月17日印发了《2015年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3月18日开始至4月30日,在全县开展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

  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将重点查处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运行情况;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重点行业(如:水泥粉磨站、陶瓷企业、建筑工地、商混站)粉尘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清河沿岸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等级改造的完成情况;省、市、县三级限期治理、挂牌督办任务的完成以及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电话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环境问题查处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重金属、医药制造企业监管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环保局将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进行处罚,确保查处的环境违法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