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环保局组织学习“四个配套办法”

20.01.2015  12:12

  近期以来,丹凤县环保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认真学习环保部颁布的与新《环境保护法》同步实施的“四个配套办法”,为更好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打下基础。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环保部同步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四个配套办法。这“四个配套办法”的出台,将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更好落实新的《环境保护法》提供了可操作性规则,有效解决了“会用”和“敢用”问题。《中国环境报》1月1日将《四个配套办法》刊登出台后,丹凤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学习领会,一是在职工例会上专题进行集体学习和解读,促使工作人员掌握配套办法实施要领;二是每个工作人员自学配套办法,加强理解和体会;三是由各股室单位组织研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掌握办法实施尺度。通过学习交流和体会研读,大家在今后工作中更加心里有数,为新《环境保护法》更好有效实施做好本领准备。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