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汉台分局扎实推进水源地环境改善工作

04.11.2016  03:07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推进县级和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环保汉台分局精心组织,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划分辖区日供水规模1000吨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两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扎实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恢复和规范化建设。

  一是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实地走访黄花河和西沟沿线两个镇、村,实地查看村庄、学校、排污企业等污染源及排污口的分布和现状情况,实地调查水源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情况,实地取样监测水质变化情况。

  二是协同水利、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等部门,收集流域地形地貌、水文地质、自然资源、水资源及土地利用等资料,收集两个供水工程水厂取水口及上游流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水文地质、水质监测等方面的数据与资料。

  三是分析两个饮用水源地行政区划与人口概况、经济与发展概况、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背景,评价分析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生态环境问题、资源开发对水环境影响等主要环境问题,客观综合评价水环境质量现状。

  四是构建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划分范围及技术参数,确定两个饮用水源地相关等级边界、核定两个饮用水源地面积、拐点坐标等,形成最终划分方案,绘制水源保护区划分图。

  五是制定水源保护区保护与管理措施。依据划分结果,制定水源保护区的相关保护措施,提出下一步水源地保护区的长效管护机制及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六是编写饮用水源地划分文字报告,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相关图件的编绘,完成成果上报和技术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汉台区黄花河和西沟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并上报省环保厅审核,待省厅审核通过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