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施行后我省首批曝光10家违法企业

18.03.2015  08:50
 

  3月17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这是省环境执法局依照今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处理的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自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了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环保法制观念淡薄,履行环保责任不到位等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分别采取责令停产、停止建设、高线处罚等处理措施。 

  省环保厅发言人表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的严首先体现在对政府、环保及其他部门的问责严。同时,新《环保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也较之前更加严格,增加了查封、扣押、停产直至拘留违法企业负责人等处罚项目。 

  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今后环境标准还将不断变严,环保执法也会更加严格,这是大势所趋,下一步各市也将会公开曝光一批违法企业。目前,环保部门需要与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合力,理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要升级设备水平,提升执法水平,有效破解取证难的问题,全面发挥新《环保法》钢刺铜牙的作用。 

  与新《环保法》同时起作用的还有我省2014年底实行的有奖举报办法,据悉,此次曝光的10起环境违法问题中有3起来自群众举报,环保部门将对举报群众予以奖励,并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环境监督,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强大合力,为我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作出贡献。(记者:陈瑾)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