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域《环保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3.06.2016  14:51

  6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利雅、副主任杨植喻、黄耀明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和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活动。副县长夏绍铭陪同检查。

  检查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了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南郑县同利源茧丝绸有限公司、潘营河道、冷水河河道、南郑县兴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圣水镇垃圾填埋场。在听取了相关企业和部门在贯彻落实环保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后,检查组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全面检查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努力解决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