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雁塔分局复审保留 2015年度“市级文机关”称号

05.08.2016  22:04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经过复查审核决定继续保留环保雁塔分局 “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这一成绩的取得标志着环保雁塔分局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荣誉只能代表过去,环保雁塔分局将继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中,继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