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2 | 西安终南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户县吊崖沟金矿 | 户县吊崖沟金矿位于户县县城东南27.1公里处,行政隶属陕西西安市户县石井镇西河村管辖。项目配套选矿厂位于户县甘河镇境内,距离采矿场29.8km | 西安终南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金矿规划生产能力为200t/d(6×104t/a),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面积为2.3105km2,开采深度+960m-1332m,矿区内保有资源量(332+333)112.02万t,矿山总服务年限18.3a(扣除北矿段后为16.55a)。矿山建设规模为200t/d(6×104t/a)。 项目配套选矿厂位于户县甘河镇境内,距离采矿场29.8km,占地面积6.67hm2,选矿采用浮选工艺,回收率89.75%,尾矿砂经压滤晾干后全部销售用于制作加气砌块原材料,不设尾矿库。产品方案:金精矿8.82t/d(2646t/a),金品位80g/t。 吊崖沟金矿由采矿区域和选厂区两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7.85hm2,占地类型为林地、城镇村、工矿用地及其他用地等,占地性质均为永久占地。 本次方案设计的开采对象为ⅠK1、ⅡK2、K3、LK1号4个矿体,ⅣK4北矿段放弃开采。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南矿段ⅠK1矿体平硐-溜井+斜井开拓运输系统;LK1和K3矿体采用平硐—斜井开拓运输系统;ⅡK2矿体采用平硐—溜井+索道运输开拓运输系统。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选矿工艺为单一浮选法,回收率89.75%。 | (1)施工期:项目矿区及选厂已经建成,施工期影响已经结束。 (2)运营期: = 1 \* GB3 ①废气:项目采用湿式凿岩、机械通风,在装卸矿石及爆破后进行洒水降尘,并定期清理工作面岩壁。在卸矿点、废石临时运转场采取洒水措施抑尘。选矿厂为防止粉尘在振动给料工段设喷雾洒水装置,增加矿石的含水率以减少后续破碎工段的粉尘,同时在两级破碎及筛分工段设置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2 \* GB3 ②废水:采矿工程:各平硐内均设置回水池,将CM6处收集的涌水输送至各平硐设置的回水池,连通各作业面,作为风钻、硐内除尘及设备用水,做到涌水全部回用。为了确保平硐涌水实现零排放,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加强巡查、维修,避免管道破裂、渗漏造成废水非正常排放。同时,为了应对极端持续暴雨及停产期间平硐涌水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后将平硐涌水集中与井底水仓沉淀处理后抽至附近已经废弃的CM7平硐。生活污水分类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杂排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废水进入环保卫生厕所,环保卫生厕所要求全部防渗,定期清运做农肥。选矿工程:选矿过程将精矿及尾矿压滤产生的压滤液排至尾矿沉淀回水池,经回水池进一步沉淀后上清液回水返回至选厂的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过程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分类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杂排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废水进入环保卫生厕所,环保卫生厕所要求全部防渗,定期清运做农肥。 = 3 \* GB3 ③地下水: 设计综合考虑选矿厂生产工艺以及环保等要求,尾矿水不外排,全部回收循环使用。采矿及选矿区域生活污水分类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杂排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废水进入环保卫生厕所,环保卫生厕所要求全部防渗,定期清运做农肥。选矿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尾矿临时储存池经防渗后选矿废水对地下水水质基本无影响。环评提出开采及选矿区域进行分区防渗,保证地下水水质不受影响。 = 4 \* GB3 ④噪声:地下平硐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平硐内合理设置爆破工艺,降低噪声影响;选场针对破碎机、球磨机等噪声设备主要采取车间布置、隔声减震措施治理,对通风、空压机风主要采取车间布置、消声减震等措施治理。 = 5 \* GB3 ⑤固废:根据废石浸出液以及尾矿浸出毒性实验,采矿废石以及尾矿均属于 = 1 \* ROMAN I类一般固废。本项目不设废石场,运行期产生的废石当天即被运走,外售给陕西嘉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建筑石料的生产原料。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尾矿经过尾矿临时储存池沉淀晾干后在贮存池中暂存,定期外售给西安沪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加气块产品生产原料。 = 6 \* GB3 ⑥生态: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建设单位应采用当地林业部门补偿计划,占一补一的办法恢复植被,并按规定缴纳补偿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对占用林地的需报当地国土及林业局批准;矿山采用阶段性开采,对退役的采矿平硐及时封硐,做到开采、保护、治理同步进行;根据陕西省有关规定,工程应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有针对性的定、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应抓好矿区地表岩石移动范围的监控、治理,并及时对治理区进行种草绿化,种植一些易生长的草种,恢复区内植被,逐步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强化对当地动植物的保护,加强施工教育,严禁乱砍乱伐、滥捕野生动物;按项目水保方案的要求建立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防治措施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3)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发展规划以及环保规划等要求,选址布局基本合理,开采方式及选矿工艺合适,废石及尾矿综合利用措施可行,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北矿段放弃开采之后,项目开采高程为960m-1332m,均处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所规定的适度开发区内,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 | 户县环保局(029-84884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