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关于2016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92391
传真:029-85296195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9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市长安区自来水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自来水公司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备用水源水质净化处理厂、配水厂及加压泵站项目 | 长安区学府大道以北,顺兴路以东 |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 本项目位于长安区学府大道以北,顺兴路以东,占地42.6亩。建设规模为供水量3万m 3 /d备用水源水质净化处理厂和供水量3万m 3 /d配水厂及加压泵站。建设内容包括造粒流化床、V型滤池、清水池、加压泵房及变配电室、反冲洗泵房、加药间、加氯间、办公室、工种工房及车库、食堂及浴室、宿舍、仓库、传达室及大门等。
|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员工餐厅油烟产生量约9.9kg/a,产生浓度大约为4.0mg/m 3 。建设单位拟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大于60%,油烟排放浓度为1.6mg/m 3 ,排放量为3.96kg/a。油烟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2mg/m 3 ),经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3.6m 3 /a,主要污染物为BOD 5 、COD、SS、氨氮、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西南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 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600m 3 /d,18000m 3 /a,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约为100mg/L,主要为微量碳酸钙),排入雨水管网;换热站废水产生量为0.3m 3 /d,36m 3 /a,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及GB383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西安市西南郊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设备噪声,由预测结果看出,项目运营期间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4类标准。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造粒流化床车间产生的去硬度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化验室浓液经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