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喜获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3.02.2016  17:21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对命名的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的单位和集体进行了通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荣获“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环保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规范执法、公开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执法”为目标,以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建设,锻造出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拉得出、打得响、能打硬仗的环境执法队伍。

在工作中,环保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紧紧围绕省、市、区的中心任务,近三年来,受理和妥善处理群众环境投诉累计1248件;累计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75家;处罚立案88起、刑事拘留1起;尤其在2.14渭河石油类超标事件和6.16泾河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迅速投入应急行动,保证这两起事件取得圆满解决。高陵环境监察大队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辖区环境安全,维护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去年,在市统计局对高陵区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达92.56%,排名在九个方面之首。

成绩只代表过去,环保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下一步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新常态引领,坚持用高标准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细化责任、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