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环境法培训班在陕西举办

24.03.2015  15:51
        陕西法院网讯    3月23日,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环境法培训班在陕西举办,这次培训班是适应国家环境治理和环境法制建设需要而举办,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是中国和欧盟的合作项目,该项目从2014年4月启动,将分别在陕西、广西和甘肃省举办3期培训,培训的主要对象为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线法官。为期5天的培训主要围绕中国环境法的修改、欧盟环境法基本制度、中国新形势下的环境监管手段、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民事诉讼实务与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

        此次培训,对提升法官环境资源司法审判技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中国环境司法体制的完善与环保事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中方负责人、环保部政研中心主任袁庆丹,省法院副院长黄河,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翰,德方环境治理项目经理金道格等出席开班仪式,陕西各级法院50多名法官、部分律师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