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环境监管盲点 我省推行网格化管理

21.07.2015  12:06

汉台 网7月21日讯 (记者赵蕾)今后,我省将把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 环境监管网格,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要求各市(区)、县(市、区)10月底前,向上一级政府备案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昨日,省政府公布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记者梳理发现,增加环境领域各类信息公开力度占较大篇幅。

例如,通知提出,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污染源企业台账向社会公布;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状况、超标排放情况和防治 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鼓励非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环境信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把他们的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

另外一处加大执法“透明度”体现在,通知要求,今后,在加大对环境监管执法宣传力度方面,要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 过程公开。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并将环境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9月底前,全省各地将开展一次环保大检查,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和落后产能淘汰情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通知要求,依法依规查处情况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除了信息透明,通知明确要求,全省抓紧制定和实施更加严格的重点污染行业及我省特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覆盖到全省的重点行业,通过制定 关中 地区产业准入和淘汰目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

同时,要求全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