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25类环境违法最高获千元奖励 四种举报途径
为鼓励公众参与治污减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9月13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举办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启动仪式。西安市行政区域内25类环境违法行为均可举报,奖金最高1000元。如有重大环境污染举报,还将根据情节予以重奖。
举报范围:机动车、垃圾清运、有机废气、拆迁工地、餐饮油烟、夜市烧烤、燃煤污染、水源地保护、偷排偷放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途径:1.登录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2.微信搜索添加“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公众号;3.向市治污减霾办写信举报(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政府2号楼11楼西安市治污减霾办,邮编:710006)。
举报须实名:举报人应当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发生时段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有协助查明环境违法行为的义务。
奖励金额视违法情节而定: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事项,按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人民币奖励。如举报泔水车、轻型货运车、低速载货车等机动车排放黑烟的,2017年1月1日起露天烧烤未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的奖励100元;举报建筑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硬化出入口和车行道路等防尘措施的奖励200元;举报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未经批准仍进行土石方作业、工程拆除等涉土作业的(除地铁施工、抢修抢险、民生工程等经市政府备案项目)奖励300元;举报在机关、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区,从事石油化工、油漆涂料、塑料橡胶、造纸印刷、饲料加工等产生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生产活动的奖励500元;举报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举报,还将根据情节予以重奖。(记者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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