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弧玻璃屡次炸裂业主欲改造 安装时却遭物业叫停

16.05.2016  20:27

  因为书房的大块圆弧玻璃屡次炸裂,业主张女士决定改装成小块玻璃窗。不想安装时却遭物业叫停,要求她必须恢复原貌。

  张女士说,她2005年入住世家星城小区,“当时吸引我的正是书房的这块圆弧玻璃,没想到10年间,这块玻璃先后炸裂了3次。最近一次发生在4月2日。”据张女士称,玻璃炸裂后,她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工作人员,并在保洁员的帮助下,清理了碎渣。为了防止玻璃再次炸裂,她决定将将圆弧玻璃窗变成小块玻璃窗。

  5月12日,张女士定制的新玻璃窗终于完工,准备安装。但安装时,却被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停工,原因是她定制的新玻璃窗与原玻璃窗形状不符,改变了楼外观,不能继续施工。张女士只好保留原玻璃窗的外框,将定制的玻璃窗安装在原玻璃窗内侧,并在物业的要求下,写下“不改变落地窗之外观”的施工说明。张女士很不解,“楼外观的整齐比起玻璃炸裂带来的危险,哪个更重要?如果真伤到人,谁来负责?

  世家星城小区品质中心的王经理说:“物业工作人员在业主入住时,都提醒过业主不得私自改变楼外观。《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也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房屋外貌。业主必须恢复玻璃窗原貌。

  律师说法

   业主应与开发商协商

  昨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江涛。他认为,业主收房,是业主对开发商的房屋设计表示认可。如果业主认为窗户有安全隐患,想改装,应与开发商协商。玻璃窗虽然在业主家,但也同时在小区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业主私自更换,没有法律依据。

  一旦玻璃碎裂砸伤路人,该由谁负责呢?吴律师说:“《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受害人还可起诉相关物业管理方。”华商报记者付启梦

编辑:王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