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法官:离婚案带来的思考

20.05.2015  19:21
        紧张忙碌的一天开始了,今天上午安排开庭审理一件离婚案件。刚上班,原、被告就早早来到了法院。我看时间还早,就抓紧在庭前做原、被告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能使双方妥善解决矛盾。

        该案的两位当事人系亲戚介绍认识,在原告刚满十六周岁的时间就举办了结婚仪式,双方便过起了平凡的家庭生活。两年后,原告生育一女。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为了生计经常外出打工,夫妻交流甚少,经不住寂寞及平淡生活的原告就开始寻找新的生活目标,和其他异性有频繁往来。被告知道情况后,对原告进行了殴打,这一打将原告彻底打出了家门,2013年原告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被告上原告娘家找人,双方发生冲突,还惊动了警察,至此,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二人婚前均年幼,哪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后双方交流甚少,也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加之被告又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处理问题,致使夫妻双方越走越远,矛盾越来越大。通过我与二人的深入交谈,原告坚决表示要求离婚,而被告不愿意离婚,他认为一切的原因都是原告造成,是因为原告有错在先,才让自己不能冷静处理矛盾。虽然双方走到今天的地步,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也也曾多次和原告沟通,都无果而终。我认真聆听着双方的“苦衷”,耐心劝解他们都能相互体谅,相互理解。渐渐地,被告同意了离婚,但他坚决表示孩子一定要由自己抚养。双方新的矛盾又出现了,随后,我又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背靠背调解,双方最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承担,家庭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

        通过做大量的工作,案件终于调解处理。但我的心里却并不是那样的轻松,这起案件带给我的思考太多,想起原告在调解笔录上边签字边流泪的情景,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一个女孩,在她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就走上了婚姻的道路,担负起了不该她这个年纪应该承担的责任,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最终走出这段不幸的婚姻,可她就此真的就能幸福吗,她为这场没有感情的婚姻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这两位当事人年幼的女儿,更是要从此承受单亲家庭的痛苦!

        作为一名法官,办案是我的天职,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的工作目标。但我的生活就是整天和厚厚的卷宗为伴,和各种各样的当事人打交道,这就注定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和我息息相关,我也无法控制我的情绪不受他们影响。每次办完离婚案件,自己的内心就几天无法平静,各种难过与担心在心间起伏,为那些走出失败婚姻的当事人,更为他们所养育的无辜的孩子!每次办完案件,我都要给原、被告苦口婆心的安顿半天,希望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不要忘了多关心孩子的成长,这也许超出了我的工作范围,但我想,能给他们最大的帮助是我的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我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