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法院扎实开展执行“亮剑”行动 严厉惩治“老赖”

14.08.2015  11:20
        陕西法院网讯    为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6月份以来,甘泉法院积极开展执行“亮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整合执行力量,创新执行机制,强化执行措施,营造舆论声势,“亮剑”行动成绩斐然。

        加强组织领导,助推执行工作。针对此项行动,专门制定出台了《甘泉县人民法院执行“亮剑”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摸底调查,科学制定对策,对规避执行行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甚至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方式进行有效反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在县电视台和县中心广场LED大屏幕等公共场所设立“执行曝光台”,集中曝光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户”;充分利用各级法院网、延安日报、陕西日报等网络报刊重点宣传执行“亮剑”行动;同时组织执行干警上街宣传《最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文件,发放执行宣传资料,拓宽宣传渠道,努力营造尊重宪法法律、服从生效裁判的社会氛围。

        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按照“简案快办、大案精办、难案合办”的原则,建立执行台账,研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措施,落实办案责任。综合运用“五查三限三惩”措施,集中执结案件。

        整合执行力量,优化执行机制。整合执行力量,下设2个快速反应小组,警力统一由执行“亮剑”行动领导小组调配。对涉及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注重与被执行人单位沟通,共执结涉公职人员5案3人。

        自开展“亮剑”行动以来,甘泉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71件,执行标的达1801.9万元,已执结标的1338.3万元,标的到位率74.3%,实际执行率88.73%,实际到位率9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