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索工程款十三年未果 执行法官强扣划

17.06.2015  20:14
        陕西法院网讯      “这笔钱我从2002年起要了十几年了一直没要回来,没想到法院能在短短时间内就帮我要回,这才是真正为民办实事……再次感谢你们!”申请人蒋某说道。6月17日,甘泉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某单位的银行存款,申请人蒋某在十几年的等待后,终于领取到全部执行款,一起十几年未了结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2年因县城中心街改造,某单位请蒋某对其单位两间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口头约定2002年底付清工程款,工程价款为6.3万元。由于2002年单位上划归延安市管理,2006年成立新的单位,2009年4月划归甘泉县政府管理,并再次更名。十几年蒋某数以百次索要工程款,但均无果。2014年5月14日,无奈的蒋某一纸诉状将该单位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某单位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蒋某工程款6.3万元。

        可是,判决生效后该单位一直迟迟未能未履行,蒋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深入该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多次向单位领导阐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单位领导表示会尽快向县政府申请该项资金给予解决。但事隔数月,事情并没有一丝进展后,遂法庭决定对该单位进行强制扣划案件款6.3万元。至此,该案终于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