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依法完善债券制度 支持棚改项目开展股权债权融资

18.09.2015  09:48
  财政资金将不再是甘肃棚户区改造的惟一资金来源,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外,从8月起,甘肃开始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股权和债权进行融资。   为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甘肃将依法完善债券制度,对原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改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服务,原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制后举借的债务实行市场化运作,不纳入政府债务。甘肃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在出资范围内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有限责任,不对原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   此外,甘肃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   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数据显示,目前,甘肃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户区46.35万户,其中2015年到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2.85万户。(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