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6-2017年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场及承储数量公示
为落实2016-2017年生猪活储任务,保证活储工作的全面开展,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元月中旬我委要求区县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上,且自愿参加生猪活储项目的规模养殖场进行统计申报,按照申报情况,经讨论审定,2016-2017年生猪承储场及活储量确定原则如下:
1、全市存栏500头以上且能繁母猪存栏30头以上的自繁自养猪场承担活储任务;
2、饲养香猪、黑猪等品种的猪场考虑到单体重及价值等原因不纳入活储范围,用泔水养猪的不纳入活储范围;
3、承储任务按总存栏的三分之一计算,以100头整数为单位、余数不计,来确定承储数;
4、存栏2000头以上的部、省级标准化场,上一轮承储数超过本次摸底存栏二分之一的场,鉴于其生产基础好、在上几轮活储工作中完成任务好、管理规范,本轮承储数可突破存栏的三分之一,但不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以上原则,在再次征求区县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由以下73个规模场承担我市3万头的生猪活储任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林委畜牧发展处反映。
联系人:金培婕 联系电话:86787520
附件:2016-2017年生猪活储分配表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