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登记制度8大变化 程序简化不必逐级盖章
本报讯 (记者 任娜)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按照国家要求,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为方便群众,我市进一步规范生育登记工作,主要包括8方面变化。
这8项变化分别为:受理机构增多、受理对象放宽、受理时限延长、申请材料精简、受理方式多元、办理程序简化、推行两证合一、不必逐级盖章。
受理机构增多:过去只能在女方单位、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办理;现在夫妻双方的单位、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均可办理。
受理对象放宽:原来生育一孩实行生育登记备案,现在生育一孩、二孩都实行生育登记备案。
受理时限延长:原来是从怀孕后到孩子出生一个月内,现在从怀孕后到孩子出生六个月内。
申请材料精简:生育登记的申请材料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除了这“三证”,不再需要出具婚育证明材料,不需要层层盖章,材料齐全可以马上就办。
受理方式多元:现在可以现场即时办理,也可以网上预约办理,还可以电话预约登记。现场登记即为即时办结;当事人通过PC端登录省卫生计生委官网或通过手机微信(微信号:SXWSJSW)登录网上预约平台,填写相关信息,申请预约办理。或拨打镇、街道计生办电话、12356热线电话预约办理。
推行两证合一:5月1日起停止发放《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完成生育登记的当事人,应将生育登记号粘贴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空白页上。生育登记号是报销生育保险和新农合的凭证。
办理程序简化:生育登记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不附加任何条件,让市民不跑冤枉路。
不必逐级盖章:新的生育登记表不需加盖任何婚育情况证明的印章。禁止在生育登记过程中收取费用或者搭车收费。不得以生育登记为名实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不得将生育登记与公安落户、儿童入学、母亲健康工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挂钩。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