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18种证明公安不开了 用的时候该找这些部门
去年,公安部公布了18种不在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内的证明,其中诸如“个人身份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生存与死亡证明”等。但是,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还会遇到要求开这些证明的情况,这些证明究竟在哪开?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对每一种证明的办理办法进行了说明。
1.身份信息证明
对于丢失或损坏的,可到公安机关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如果人在外地,没带身份证,又无法及时补办,在需要入住旅馆时,可到旅馆辖区派出所开具《旅客住宿登记临时证明》。
2.健在、死亡证明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3.实际居住地证明
办理实际居住证明,可到社区居(村)委会办理,要提供房产证、租房证明、身份证等个人资料。
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公安部的最新规定,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解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申请给予出具证明。不过,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出国等非招聘类事由需要出具个人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基层派出所同样受理。
5.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
6.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7.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可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8.偿还能力证明
9.亲属关系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8-10:应到公证机关公证
11.婚姻状况证明
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
12.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可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13.人员失踪证明
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4.保险事故证明
保险公司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
17.房产情况证明
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