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为农作物用药开处方 保障农民正当权益

03.08.2015  10:50

 

为规范农药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假劣农药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汉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决定在全区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度。

所谓的农药销售处方,是指农药经营单位在销售农药时,必须向购买者开具处方单,仔细填写防治对象、农药名称、规格、使用方法、用药时间、安全间隔期以及农药销售单位、销售人员等内容,当面告知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并各自留存一份。

农药处方不仅仅是增强经营单位责任感的问题,也是“农民因经销商方面的原因遭受损失,将有据可查,容易依法得到赔偿,从而达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目的”。毕竟农药处方上的白纸黑字,谁也抵赖不了,避免了“空口说白话”的扯皮,给农民权益保护上了一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