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住建厅获悉,2016年,我省始终坚持用“规划先行、设计引领”的理念指导全省城市建设发展,城乡规划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做好规划编制实施管理
2016年11月16日,《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省在提升城镇品质、有序实施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等方面有了可供遵循的法律法规。
在积极协助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我省规划主管部门还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完成了富平县“多规合一”国家试点任务,在全省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规划引领,加快“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城镇格局布局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住建部批准,启动了新一轮《陕西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关中城市群核心区总体规划》《陕西省沿黄城镇带规划》等重大规划项目的编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商洛市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通过省政府批复;指导完成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延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通过了省规委会全体会议的审议;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渭南市、西咸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了审查;经省政府同意,指导宝鸡、铜川、榆林、杨凌等市(区)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和历史风貌保护工作
2016年11月16日,住建部在西安举办了首期全国城市设计培训班,住建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俞滨洋、张锦秋等7位专家学者对新时期城市设计有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城市设计师汇聚一堂,交流经验,有效提升了我省城市设计工作水平。
2016年,省住建厅向各地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开展历史风貌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选择1-2个片区、各县选择1-2个街区开展历史风貌示范建设,合理保护利用城市历史建筑,提升优化街巷空间、滨水空间、绿化休闲空间,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同时,积极指导各市开展城市特色风貌定位,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建立城市特色风貌清单制度。形成了“关中加强沿渭城镇风貌控制,塑造渭河百里生态景观长廊;陕北突出红色文化和大漠文化,打造革命圣地和塞上绿洲;陕南突出山水文化,建设千里绿色走廊和千里绿色江河”的三大格局。
另外,省住建厅还对《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的章节,并组织专家开展城乡风貌、建筑风格等专题系列研究,汇集成《陕西省城乡风貌特色研究》一书。
认真开展违法建设治理
2016年陕西省完善了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和队伍,在西部省(区)率先全面实施遥感监测,开展城乡规划督察、棚户区规划专项督察、遥感监测、重点案件督办等工作,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省住建厅提请省政府通报了12起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拆除违法建筑6330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6033平方米,整治查处违法建筑43.7万平方米,纠正侵占城市公共绿地130万平方米。全省遥感监测范围由11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拓展至神木、富平和秦岭周边所有县等34个县城,遥感监测面积扩大到1.3万平方米,遥感卫星共监测到市、县图斑1881个。
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围绕全省小城镇建设工作,2016年省住建厅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对两镇进行了动态调整,明确了“十三五”期间两镇建设重点;召开了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观摩讲评推进会,提请省政府召开了两镇建设座谈会,精心编制全省小城镇“十三五”规划;修订了《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公布了2016年21个省级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名单。
截至2016年12月底,35个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115.89亿元,占年度任务144.89%,同比增长1.61 %;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完成投资37.85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26.22%,实现旅游人数1993.54万人次,旅游收入81.64亿元。(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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