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深化高校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实践育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按照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要求,构建我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体系,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二、申报条件
“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应以高校为牵头单位,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社区联动对接,依托学校、学科、专业的支撑优势,通过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社会服务、技术服务等方式,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技术支撑、文化支撑、思想支撑。
1. 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向选择应符合国家、行业产业、高校和地方的重点发展规划。
2. 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实践育人机制和载体。
3. 从高校实践育人的实际出发,在组织管理、联动对接、基地建设、项目平台、人才培养等方面已做出积极探索实践,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4. 承担了一定数量的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有政策支持、经费投入等,汇聚了相应资源要素。
5. 牵头高校和主要参与单位在硬件设施、实践平台、人员投入等方面,能够为创新基地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支撑与保障。
三、评选程序
(一)自荐: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二)评审: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组织专家以实地和材料审核的方式,提出入选候选名单,报工委会议研究通过。
(三)公示:在官方网站上对入选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认定与奖励
公示结束后,由省委高教工委下发文件,公布入选名单,授牌并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核心目标,认真总结学校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最新成果,切实做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不断开创我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新局面。
(二)请申报学校认真填写《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并附申报支撑材料(参照格式见附件2)。基本情况表(一式3份、附电子版)及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送至省高教团工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星
联系电话:029-8866885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楼408室(邮编710061)
附件:1. 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doc
2. 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支撑材料参照格式.doc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