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4〕349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住建局、建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财政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财务管理中心,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引导我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建设,加快装配式结构体系技术及部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14〕8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5 年重点支持方向
(一)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工程;
(二)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三)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
(四)既有居住建筑集中片区节能改造项目;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技术应用类型包括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应用、太阳能光电照明技术应用。优先支持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重点县、省级重点示范镇。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应符合《2015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项目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单位向所在辖区内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经所在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筛选,同时审核项目库中的项目信息,择优选择项目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项目列入2015年省级建筑节能项目推广计划。
(三)项目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
1.纸质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设区市、省管县建设、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的正式文件,附件包括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格式及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至附件7,请在“陕西省建设网-“节能与科技栏目”-“省厅文件”中下载(http://www.shaanxijs.gov.cn)。申报材料要求一式3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份、省财政厅1份),附件应按照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
2.网上申报须登录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内容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未入库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库外网访问地址: http://xmk.sf.gov.cn(各申报单位),项目库内网访问地址: http://xmk.sn.mof(各级财政),http://10.77.1.48(市县部门用户)。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已申报过2013-2014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市县备案表中的项目,若其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组织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辖区内项目申报情况,给予必要的指导,力求把各地具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申报上来。
(二)规范操作,确保真实。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文件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规范操作,按条件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总责。各地应做好推荐项目的初审工作,重点审查申报单位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杜绝弄虚作假。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刘长云 029-87291273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马彦良 029-68936105
附件:1.2015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3.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4.既有居住建筑集中片区节能改造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5.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6.地源热泵技术集中供热冷示范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7.太阳能光电照明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