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镀厂乱排废水 西安首次行政拘留2名经营者
02.05.2015 12:45
本文来源: 陕西网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第一年,各地都对环境加大了保护力度。近日,西安市环保部门将违法的两名经营者姜某某夫妇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据了解,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西安市首次移交公安部门的环境污染案件,姜某某夫妻等人也是西安市首批因触犯新环保法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个人。
近期,浐灞生态区环保部门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执法月行动实施方案》安排,对规划区域内环境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排查中发现,以前被取缔的一家非法电镀加工场所死灰复燃,该电镀厂位于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文家村,没有任何手续,靠暗管和渗坑将含有重金属和酸性物质的废水随意排放。
环保执法人员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及时联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随后,民警控制了加工点负责人及相关环境违法人员。
随后,西安市环保局浐灞分局联合西安市环境监理处、西安市公安局处突支队浐灞大队和未央大队、城管等部门,对该处非法电镀加工点生产设施予以拆除,并对水质进行采样送检,对现场废水、土壤实施中和等净化处理。公安部门当场对这家黑电镀厂的经营者姜某某夫妇和两位受雇的工人进行行政拘留,待水质化验结果出来后,若排放超标的程度构成刑事犯罪,责任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 陕西网
02.05.2015 12:45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