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微信交友诈骗钱财获刑

03.04.2015  14:45
        陕西法院网讯    4月2日上午,未央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交友诈骗钱财的案件,受害女子亲信他人被骗8.63万余元。

        经庭审查明,2014年7月初,被告人刘某谎称自己名叫“刘飞扬”,通过手机微信结识了女子陈某。在甜言蜜语骗取陈某信任后,刘某于2014年7月12日至8月4日期间,编造钱包丢失、父母生病、工程投资等多种理由,以借款为名,先后骗得陈某8.63万余元。之后,陈某多次要求刘某还款,但刘某已将骗得赃款用于网络游戏挥霍一空,陈某讨要无果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10月16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2月,刘某家属向受害人退赔了全部经济损失。

        经过审理,并结合本案事实、证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合议庭评议后一致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官提醒,通过网络及微信交友要多留一份戒备心,不要轻易暴露隐私信息,不露财,不炫富,也不要轻易见面。同时,为防止陌生人搭讪、骚扰,可在软件的隐私设置中进行屏蔽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