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夜工地偷扣件打人 反被同伙开车撞昏

04.10.2014  18:42

  与同伙趁夜盗窃工地扣件时被人发现后,闫某竟持钢筋追打砸车,结果自己反被同伙开车撞昏。 

  去年7月13日凌晨3时许,蔡某、付某驾车经过周至县城某工地时,发现有两个男子正在盗窃工地扣件,“一个在里面递,一个在外面接。”这个工地的负责人正是蔡某的朋友。于是,蔡某停车制止,两男子一见有人来,扔下七八袋扣件就逃。在给工地负责人打电话后,蔡某在路边等,付某在车里坐着。  没过一会儿,一辆面包车拐到工地,顶住蔡某的车头,车上坐着几个男子,坐在副驾驶的男子对蔡某说,“伙计,你给谁也别说,咱把偷来的扣件一分怎么样?”蔡某说,这是他朋友的工地,跟你们分啥,骂了几句。见蔡某不同意,车上下来两人,正是蔡某看到的两个偷扣件的,拿着砖头、钢筋追打蔡某,其中戴眼镜的男子用钢筋砸坏蔡某车的挡风玻璃,并向车里的付某砸去,付某用胳膊挡了一下,赶紧锁了车门。对方倒车,准备撞蔡某的车,不想撞到了戴眼镜的同伙。蔡某、付某赶紧跑离现场。  等两人和工地负责人再回到现场时,对方已经不见人影,那些扣件也没了,现场只留了一部手机、一根钢筋和一只鞋。

  警方查看手机,发现屏幕照片正是那个戴眼镜的男子。同年9月3日,该男子在城西客运站被抓获。经查,该男子姓闫,据他称,在他拿钢筋砸车后,不知怎么回事,被自己的车撞昏了,醒来时已经住在兴平市人民医院了,同伙看望时告诉他,扣件卖了500元,都给他看病了。 

  周至县法院认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盗窃过程中,为获取赃物,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获,已构成抢劫罪,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记者  )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