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是非话” 拾砖砸人获刑

30.10.2014  17:02
        陕西法院网讯  因为一句玩笑话,让本是同村的村民由放在心里的不愉快升级为见面的相互谩骂直至动手,被告人杨天锋万万也没想到,自己随手捡起的砖块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0月28日,三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杨天锋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杨天锋因同村村民张小军(化名)给别人传的闲话而始终心存芥蒂,2014年6月24日,杨天锋在村口见到张小军,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杨天锋用随手捡拾的土块、砖块扔向张小军,因闪躲不及,张小军被砖块砸伤左侧肋部,两根肋骨骨折。经鉴定,张小军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杨天锋后悔不已,自愿赔偿张小军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而张小军也对自己之前的不当言语表示歉意,并对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天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